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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辦發〔2021〕 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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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汾西縣糧食應急預案》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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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管理委員會,縣直各有關單位:
新修訂的《汾西縣糧食應急預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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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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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汾西縣糧食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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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糧食應急響應機制,提高預警和應對能力,規范應急處置工作,有效監測和控制因重大自然災害、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全縣糧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場供求異常波動,確保糧食市場供應,保持糧食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家糧食應急預案》、《山西省糧食應急預案》、《臨汾市糧食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儲備糧管理暫行規定》、《臨汾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汾西縣儲備糧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行政區域內,因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疫情、供求關系變化等原因出現群眾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波動等情況,對原糧及成品糧油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口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和健康需要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提高防范突發事件的意識。加強對糧食市場動態的跟蹤監測和預警,隨時掌握出現的波動和苗頭,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防患于未然。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國家、省、市、縣糧食安全的相關要求組織應對。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在省政府、市政府統一指揮下開展糧食應急工作;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管理委員會開展糧食應急工作。
1.4.3 ?反應及時、處置果斷。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立即做出反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迅速果斷采取糧食應急響應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取得實效。
1.4.4 ?資源共享、協同行動。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建立糧食應急資源共享和協調聯動機制。啟動應急響應時,各成員單位之間協同行動、合力應對,及時消除市場異常波動情況。
1.4.5 ?依法處置、科學應對。充分運用科學手段和信息化技術,加強監測預警和分析研判的科學性,依法依規做好糧食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消除糧食應急狀態,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汾西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及職責
成立汾西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全縣糧食應急狀態應對工作。
總 指 揮:分管糧食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縣糧食服務中心主任
成 ???員:縣委宣傳部、縣人民武裝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縣融媒體中心、縣武警中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臨汾市分行、國網汾西供電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公司有關負責人。
主要職責:
(1)領導和指揮全縣糧食應急狀態應對工作,指導和督查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管理委員會糧食應急工作。
(2)決定啟動或結束糧食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
(3)負責糧食應急工作信息發布。
(4)根據需要,向市指揮部提出調控申請,并按照《臨汾市糧食應急預案》要求,完成各項應急任務。
(5)完成縣政府下達的其他事項。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工作職責見附件3
2.2??縣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糧食服務中心,由縣糧食服務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主要職責:
(1)掌握全縣糧食市場動態,判斷糧食供求情況和價格趨勢,向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響應和處置建議。
(2)根據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指示,協調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綜合有關情況,起草糧食應急工作有關文件及相關材料。
(4)協同有關部門落實實施本預案所需的各項費用
(5)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全縣糧食應急工作。
(6)負責《汾西縣糧食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
(7)負責糧食應急相關宣傳、培訓和演練。
(8)完成縣政府和縣糧食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根據糧食應急工作需要,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設6個應急工作組,分別是:監測預警組、應急處置組、應急保障組、宣傳報道組、治安維護組、善后處置組。
各應急工作組牽頭單位、成員單位及工作職責見附件4
2.4??各鄉鎮(社區)糧食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鄉鎮(社區)政府根據需要,結合轄區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糧食應急工作,建立完善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系統和糧食應急防范處理責任制,及時如實上報信息,安排必要的經費,保證糧食應急工作正常進行。各鄉鎮(社區)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及時啟動本級糧食應急響應,沒有達到預期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時,由各鄉鎮(社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請縣糧食應急指揮部進行調控。縣級糧食應急響應啟動后,要按照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完成各項應急任務。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縣糧食服務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縣糧食監測預警系統,加強對縣內外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化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
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的跟蹤監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鄉鎮(社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3)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3.2? 預警發布
當有跡象表明糧食突發事件即將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各鄉鎮(社區)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度,發布相應級別的警報,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3.3 預警預防行動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縣各類突發事件或其他原因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預警,建立糧食應急工作會商分析制度,根據監測、收集、接收到的各類信息,準確分析判斷事件性質及嚴重程度,會商分析結果,在第一時間上報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并通知事發地鄉鎮(社區)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信息發布后,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事態進展程度,通報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果斷進行防控,防止事態擴大,將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按照糧食市場不同供求異常波動發生的范圍、價格上漲幅度以及社會影響程度,本預案將縣級(Ⅳ級)糧食應急狀態劃分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一般(Ⅲ級)三級。
4.1.1? Ⅰ級響應
4.1.1.1? 啟動條件
縣內5個以上的鄉鎮(社區)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或全縣范圍內糧食價格在一周內上漲100%以上,以及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Ⅰ級響應的應急狀態。
4.1.1.2? 啟動程序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緊急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和分析,并做出評估和判斷,向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4.1.1.3? 響應措施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后,開展以下應急處置工作:
(1)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變化,24小時監測全縣糧食市場動態,及時記錄反應有關情況。事發地的鄉鎮(社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及時跟蹤事態發展狀況并隨時將糧食市場情況向縣人民政府和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報告。
(2)必要時向市糧食應急指揮部提出申請動用地方儲備糧的品種、數量。
(3)提岀申請動用縣級儲備糧(含成品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經縣政府批準后,由縣指揮部下達動用命令。
(4)落實動用縣儲備糧的資金和補貼來源。
(5)制訂動用縣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方案,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場銷售、低價供給或無償發放,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
(6)迅速啟動全縣糧食加工和供應應急系統,落實保障措施,安排糧食加工和供應。
(7)組織對主要糧食品種價格采取最高限價、限定差價率或利潤率、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措施;對國有糧食企業的商品糧食庫存實行指令性計劃調銷等干預措施。
(8)依法征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并給予合理補償。
(9)加強市場監管,依法查處各種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10)執行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下達的各項指令。
4.1.2? Ⅱ級響應
4.1.2.1? 啟動條件
縣內3個以上5個以下的鄉鎮(社區)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或全縣范圍內糧食價格在一周內上漲50%以上100%以下,以及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Ⅱ級響應的應急狀態。
4.1.2.2? 啟動程序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緊急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和分析,并做出評估和判斷,向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4.1.2.3? 響應措施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后,開展以下應急處置工作:
(1)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變化,及時將糧食市場情況向縣指揮部報告,如遇緊急情況隨時報告。
(2)申請動用縣級儲備糧(含成品儲備糧),包括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一次動用縣儲備糧數量在250萬公斤以下的,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可直接下達動用命令。???????
(3)落實動用縣級儲備糧的資金和補貼來源。
(4)制訂動用縣級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方案,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場銷售、低價供給或無償發放,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
(5)迅速啟動全縣糧食加工和供應應急系統,落實保障措施,安排糧食加工和供應。
(6)組織對主要糧食品種價格采取最高限價、限定差價率或利潤率、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措施;對國有糧食企業的商品糧食庫存實行指令性計劃調銷等干預措施。
(7)依法征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并給予合理補償。必要時對重點群體(如大中型企業、城市大型商業超市、商場、連鎖店等)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8)迅速組織糧食市場秩序和價格政策執行情況大檢查,對適用行政處罰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9)必要時請求市政府動用市級儲備糧支援。
4.1.3? Ⅲ級響應
4.1.3.1? 啟動條件
縣內3個以下的鄉鎮(社區)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或全縣范圍內糧食價格持續一周內上漲30%以上50%以下,以及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Ⅲ級響應的應急狀態。
4.1.3.2? 啟動程序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發地的鄉鎮(社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緊急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和分析,并做出評估和判斷,向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縣指揮部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4.1.3.3? 響應措施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后,開展以下應急處置工作:
指導事發地鄉鎮(社區)開展相應應急工作。及時分析研判事態變化,做好擴大響應的準備。同時迅速派出檢查組,對糧食市場秩序和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整頓,嚴厲查處囤積居奇和哄抬糧價等違法行為。向社會進行正面宣傳和典型報道,引導群眾理性消費。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場供應,平抑糧價,及時向縣糧食應急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情況。根據事態發展和工作需要,隨時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安排專人值班,密切關注事態變化,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分析市場形勢,準確判斷決策,必要時及時動用縣級儲備糧。
4.2? 信息報告
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事發地鄉鎮(社區)要迅速將事件的時間、地點、原因、范圍、造成的損失、發展趨勢等基本情況,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對于較大糧食應急狀態,事發地鄉鎮(社區)要在1小時內直接向縣政府報告。
接到緊急報告后,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掌握分析有關情況,并做出評估和判斷。當應急工作無法達到預期的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要向市指揮部報告。
4.3? 信息發布
縣級層面的應對工作信息由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糧食應急事件信息資料的核實,并由專人負責新聞輿論工作。縣委宣傳部要按照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安排,引導輿論宣傳,組織協調新聞報道工作。
4.4? 應急結束
糧食市場供應穩定,價格平穩,群眾購買心理趨于穩定,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由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宣布結束應急響應。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5.1.1? 應急費用清算
縣財政局會同縣有關部門,對應急動用縣儲備糧或縣儲備糧不足時,經縣政府批準需要采購、征用、加工、供應、運輸等不同品種糧食所發生的本金、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等開支進行審核后,及時進行清算。對應急動用糧食占用的貸款,由縣糧食服務中心會同縣財政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臨汾市分行等有關部門及時清算,收回貸款。各鄉鎮、社區應急費用的清算,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管理委員會決定。
5.1.2? 應急能力恢復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等情況,及時釆取促進糧食生產、加強糧食收購等措施,補充儲備糧和商品庫存,在一年內恢復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
5.2? 總結評估
糧食應急響應結束后,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要組織成員單位,對應急處置情況和效果進行全面梳理,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糧食應急預案。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6.1.1??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向縣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有效的通訊聯絡方式,并及時進行更新,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6.1.2??通信運營部門保障糧食應急監測信息傳遞的暢通,確保復雜情況下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遞糧食應急信息。
6.1.3? 充分利用現有網絡資源設備,完善糧食應急狀態下數據共享平臺,完善部門間災情共享機制。
6.2? 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應急狀態下運送應急糧食物資所需的運力,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糧食應急狀態下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應急糧食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事態發展和形勢需要,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可報請縣政府下達指令強制執行。
6.3? 物資保障
6.3.1? 糧食儲備
縣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縣政府有關規定,落實縣糧食儲備計劃,完善儲備糧管理制度,并根據調控的需要,保持必要的商品周轉庫存,在同級財政預算中及時足額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確保在應急情況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調節物資和資金。
(1)縣糧食服務中心要會同縣財政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臨汾市分行適當提高口糧品種的儲備比例,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和應急需要,建立并達到10天市場供應量的應急成品糧和小包裝食用油儲備,確保全縣應急狀態下的應急調控。
(2)所有糧食經營企業和經營者都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服從政府糧食宏觀調控的需要,保持必要的糧食庫存量,并承擔《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糧食經營者最低最高庫存量標準的通知》(晉政發〔2010〕104號)所規定的最高、最低庫存量義務。
(3)縣糧食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庫存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企業庫存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6.3.2? 糧食應急保障系統
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在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有關應急糧源的加工、運輸及成品糧供應,主要由縣直有關部門通過縣糧食應急系統組織實施。
(1)建立糧食應急加工系統。縣糧食服務中心要結合實際, 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糧食應急需要,掌握聯系一些靠近糧源、交通便利、設施較好且常年具備加工能力的糧油加工企業,承擔應急糧食加工任務。應急響應啟動后,轄區內加工能力不能滿足需求時,縣糧食服務中心可根據需要,直接從縣外調入面粉或食用油。
(2)建立糧食應急供應系統。根據城鎮居民及城鄉救濟需要,健全和完善糧食應急銷售和發放網絡。縣糧食服務中心要選擇認定一些信譽好的連鎖超市、商場以及其他糧油零售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
(3)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系統。縣直有關部門要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科學規劃,利用和整合社會資源,建設糧食應急儲運體系,提前確定好運輸線路、臨時存放點、運輸工具等,確保應急糧食運輸。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對應急糧油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有關部門要確保應急糧油運輸暢通。
(4)縣糧食服務中心應當與應急指定加工和供應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并隨時掌握應急企業動態。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名單要報縣糧食服務中心備案,必要時根據需要及時調整。糧食應急響應啟動后,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重點加工和供應。
6.4? 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縣糧食服務中心要安排落實專項資金,加強糧食應急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6.5? 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應當建立健全處置糧食突發事件管理制度,對負有處置糧食突發事件職責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并結合日常工作開展演練,盡快形成一支熟悉業務、善于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和訓練有素的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建立新聞宣傳快速反應機制,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形成正面引導、及時報道的輿論環境。
6.6? 獎勵和處罰
6.6.1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
(1)出色完成糧食應急任務的;
(2)對糧食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3)主動擔當作為用于承擔社會責任的;
(4)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6.6.2 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個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1)違背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命令,拒不執行應急任務的;
(2)在應急響應期間不能堅守崗位,玩忽職守的;
(3)貪污、挪用、盜竊糧食應急物資或資金的;
(4)拒不執行糧食最高庫存標準,或有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缺斤少兩及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經營行為的;
(5)擾亂糧食應急工作秩序的其他行為。
7? 附? 則
7.1? 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稱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糧食供求關系變化,在較大范圍內出現群眾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原糧:指小麥、稻谷、玉米、大豆等未加工的糧食。
成品糧:指面粉、大米、小米、玉米面等原糧經過加工后的成品。
儲備糧:指縣人民政府儲備的用于調節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
本預案涉及到的數量以上的都含本數量,以下的都不含本數量。
7.2?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糧食服務中心負責制定和修訂,并負責解釋。
7.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汾西縣糧食應急預案》(汾政辦發〔2017〕3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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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汾西縣糧食應急組織體系框架圖
2.??糧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
3.??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4.??糧食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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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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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單位 | 工作職責 |
縣委宣傳部 | 根據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組織開展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及時準確、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做好輿情監測和網絡輿情調控。 |
縣人武部 | 組織各鄉鎮(社區)武裝部、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糧食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必要時,協調縣武警中隊進行增援。 |
縣發展和改革局 | 負責糧食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采取相應措施,實行價格干預。 |
縣公安局 | 維護糧食加工、調運、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配合有關部門積極預防、妥善處置因糧食應急狀態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和社會騷亂。 |
縣應急管理局 | 及時通報災情、疫情,確定因災救濟對象, 測算救濟需求數量,組織應急救災糧的發放工作。 |
縣財政局 | 安排、審核糧食應急所需費用,專款專用,確保及時足額到位。 |
縣交通運輸局 | 組織全縣農村公路的搶修、維護,保障公路運輸暢通;根據糧食應急工作的需要,及時協調征用運輸車輛。 |
縣農業農村局 | 及時采取有力措施,穩定糧食生產,努力增加糧食產量,促進縣內產需的基本平衡。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加強糧食市場監管,依法打擊囤積居奇、欺行霸市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加強糧油生產、銷售、餐飲環節食品安全隱患排除,組織查處糧油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糧油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負責糧食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采取相應措施,實行價格干預。 |
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 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
縣糧食服務中心 | 負責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完善縣級儲備糧的管理和動用機制,及時提出動用縣級儲備糧建議,并負責動用計劃的執行;收集掌握全縣及市內外有關糧油供求信息,分析監測市場行情,并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意見;負責組織實施應急糧油釆購、加工、調運和銷售。對糧油經營者在應急工作中應承擔的義務、執行的規定進行監督檢查。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臨汾市分行 | 負責落實應急糧食采購、調撥、加工等所需貸款。 |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 | 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通信網絡安全暢通。 |
縣融媒體中心 | 負責糧食應急工作權威信息發布、新聞宣傳工作。 |
縣武警中隊 | 組織所屬部隊,參與糧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
國網汾西供電公司 | 負責糧食應急加工等企業供電保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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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糧食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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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組 | 單位 | 工作職責 | |
監測預警組 | 牽頭 單位 | 縣糧食服務中心 | (1)監測與應急工作相關的糧食生產和消費。 (2)負責對糧食市場供求、價格等信息的日常監測和走勢分析。 (3)應急狀態下糧食市場價格監測,掌握市場動態,提出應急措施。 (4)通報災情,確定因災救助對象、救濟糧品種。 |
成員 單位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 ||
應急處置組 | 牽頭 單位 | 縣糧食服務中心 | (1)提出縣級儲備糧的動用計劃和征用社會糧源意見。 (2)確定應急糧食出庫企業、加工企業和供應網點,并制定下達應急糧食的出庫、加工、供應計劃。 (3)監督應急糧食出庫企業及時向加工企業運送原糧,應急加工企業及時向供應網點運送應急成品糧。 (4)組織應急糧源調撥和糧食供應,協調落實應急成品糧食運輸所需車輛和接運工作。 (5)負責運糧道路搶修、維護,保障道路運輸暢通。 (6)監督檢查應急糧食加工質量,保證應急加工糧食符合國家糧食質量標準。 (7)負責應急時期糧食市場秩序、政策性糧食質量衛生、儲存場所、運輸工具及包裝材料衛生和糧食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案件。 (8)依法查處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及價格違法等擾亂市場秩序和違法違規交易行為。 (9)負責糧食應急加工、銷售及成品糧儲存質量的監督檢查。 |
成員 單位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臨汾市分行 | ||
應急保障組 | 牽頭 單位 | 縣糧食服務中心 | (1)落實縣級糧食應急工作和應急演練所需資金的籌措、撥付、管理和結算。 (2)落實糧食應急物資釆購、動用、加工、運輸所需資金。 (3)落實縣指揮部辦公室及內設機構的辦公設施、設備等工作經費。 (4)做好通訊保障的組織協調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
成員 單位 | 縣財政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臨汾市分行、 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國網汾西供電公司 | ||
宣傳報道組 | 牽頭 單位 | 縣委宣傳部 | 按照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發布的信息,組織新聞媒體開展應急新聞報道;加強對新聞單位、媒體宣傳報道的指導和管理,積極引導輿論。 |
成員 單位 | 縣糧食服務中心、縣融媒體中心 | ||
治安維護組 | 牽頭 單位 | 縣公安局 | 負責維護和保障糧食應急時期社會秩序及道路、交通運輸秩序,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妥善處置因糧食應急狀態所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和社會騷亂。 |
成員單位 | 縣交通運輸局、 縣人民武裝部、縣武警中隊、縣糧食服務中心 | ||
善后處置組 | 牽頭 單位 | 縣糧食服務中心 | (1)提出應急糧食事后補償和補充意見,及時補足儲備糧庫存。 (2)對應急所發生開支進行審核和清算。 (3)對應急動用糧食占用的貸款,及時進行清算,收回貸款。 (4)加強產能建設,促進糧食生產。 ? |
成員單位 | 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臨汾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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