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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辦發〔202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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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汾西縣2021年度地質災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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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管理委員會,縣直有關單位:
《汾西縣202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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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年3月15日????????
汾西縣202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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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按照省、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地質災害隱患現狀和發展趨勢預測
2020年度按照省、市地質災害隱患點動態管理的要求,全縣共核銷隱患點1處,新增5處,信息變更6處。變更后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66處。
按險情等級劃分:中型隱患點6處,小型隱患點60處。
按災害類型劃分:地面塌陷隱患點25處,崩塌隱患點20處,滑坡隱患點21處。
按鄉鎮區域劃分:永安鎮10處、勍香鎮7處、僧念鎮11處、和平鎮17處、對竹鎮8處、佃坪鄉3處、團柏鄉6處、社區管委會4處。
按責任部門劃分:住建局13處、發改局25處、鄉鎮(社區)28處。
(二)全縣氣象風險預測
2021年春季,預計全縣降水量在70-90mm之間,接近常年。季平均氣溫,在11.5-13.2℃之間,較常年偏高0-1℃。春季中后期可能出現短時的低溫雨雪或倒春寒天氣。
2021年夏季,預計全縣降水量在288-360mm之間,與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成。季平均氣溫,在21.5-24.4℃之間,較常年偏高0-1℃,盛夏期間可能出現局地暴雨洪澇。
2021年秋季,預計全縣降水量在85-130mm之間。與常年同期相比,偏少1-2成。季平均氣溫在9.5-13.7℃之間,較常年偏高0-1℃。
(三)地質災害趨勢預測結論
1.?根據綜合分析判研,2021年度我縣降水量接近常年,平均氣溫偏高。6-8月主汛期可能出現局地暴雨洪澇。鑒于影響氣侯因素較為復雜,氣象局將密切關注氣候變化,及時修正氣象信息預報,為自然資源、水利、應急等部門提供科學分析預報,并及時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服務支撐。
2.?冰雪凍融期和汛期,要加強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部門的協調聯動,不斷強化群測群防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水平。
3.?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按照《防災預案》要求積極響應預警。
4.?開展重點防治區域高陡邊坡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
5.?利用多種平臺做好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探索利用全縣應急廣播系統發布預警和天氣預報,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范措施,減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二、地質災害防治分區
按照我縣地質災害詳細調查成果,根據全縣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災害發育特點,結合地質災害點的發育密度,將全縣劃分為高、中、低三個易發區。在地質災害易發分區和危險性分區基礎上,將全縣劃分為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三個大區。其中: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總面積約369.47km2,占全縣總面積的42.2%,主要分布在西北部以及東部和南部,澗河以西、黎城-永和高速公路的南北兩側,全縣的所有鄉鎮均有涉及;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總面積約332.87km2,占全縣總面積的38.1%,主要分布在西北部,涉及社區、永安鎮、對竹鎮,勍香鎮、佃坪鄉;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面積約172.27km2,占全縣縣總面積的19.7%,主要分布在西南部,主要涉及和平鎮、團柏鄉。
受威脅較嚴重,需進行避險搬遷隱患點5個。其中,自然災害避險移民搬遷隱患點2個(勍香鎮它支村、僧念鎮東麻姑頭村)。采煤沉陷區治理搬遷隱患點3個(僧念鎮瓦窯圪塔村,永安鎮窯頭村、亢家掌村)。
三、主要防治措施
(一)科學判研防治趨勢,切實落實防治責任。組織召開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會議,按照省、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周密部署防治工作,科學制訂防治措施,扎實做好冰雪凍融期和汛期各項防范準備。自然資源部門要及時會同氣象、水利、住建、交通、文旅、應急等部門進行年度地質災害趨勢會商,研判發展變化趨勢,科學確定防治重點時段與重點區域。積極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及時印發實施。縣交通、住建、教育、水利、發改等責任單位,要逐項明確防治任務,履行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建設工程的監管責任,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論和建設項目“承諾書”要求,配套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項目建設單位要落實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建設承諾。
切實落實各鄉鎮(社區)防治主體責任、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完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加強群測群防工作。對地質災害危險區、重點防范區、特別對高陡邊坡要全面加強日常排查,逐村逐點確定管理和監測人員、技術支撐人員,科學制定臨災時預警信號發送、群眾組織方式及人員撤離路線。
(二)加強排查調查,夯實防治基礎。各鄉鎮(社區)、縣直有關部門要積極主動安排部署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工作,冰雪凍融期和汛期等重要防治時段,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單位正確指導下,開展以高陡邊坡為主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黃土地區人口密集的城鄉結合部、各類移民新村、削坡填溝建設的居民聚集區、臨時工棚區、工礦施工區、交通沿線、土窯洞、學校、醫院及旅游景區景點等重點區域,特別是對坡頂、坡底有財產或人員居住的高陡邊坡要逐點逐段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坡要到頂、溝要到頭”,要將可能誘發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因素進行全面排查。按照省、市統一安排認真做好全縣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工作,調查識別地質災害、孕災地質條件、承災體,評價地質災害風險,形成縣級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充分利用最新調查成果,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管理和風險源頭管控。
對排查出的隱患,各鄉鎮(社區)要逐一落實責任人、監測人,及時將“兩卡”發放到位。有針對性的采取搬遷避讓、排危除險等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三)加強業務培訓,搞好宣傳演練。組織鄉鎮(社區)分管領導、地質災害防治骨干和隱患點群測群防員進行防災避險知識培訓,進一步提高基層防治人員巡查監測、應急處置和協調管理能力。提高群測群防員監測監控、預警預報和履職盡責能力。充分利用地球日、防災減災日、土地日等窗口,通過發放宣傳單、防治手冊和利用網絡、電視定時播放地質災害防治公益宣傳片等形式,使受威脅群眾通曉防災預案、預警信號、避災線路、避災地點,提高受威脅群眾的“防災、識災、避災”能力。組織開展縣級綜合地質災害應急示范演練;各鄉鎮(社區)結合每個隱患點實際,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以避險為主的應急演練,努力提高指揮決策、協同配合、應急處置和后勤保障能力,提高干部群眾對應急防災預案的認知程度,在面臨險情時能夠有序有效撤離。
(四)完善群策群防,強化監測預警。進一步完善更新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組和縣、鄉、村三級監測網絡體系,建立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結合省級地質災害高精度調查,按照上級要求完成群專結合監測預警點建設任務,完成13處隱患點普適性監測儀器安裝工作,建設立體綜合專業監測點1處,實施自動化監測。進一步強化自然資源、氣象、水利等部門的協作聯動,基本建成市、縣兩級地質災害預警監測平臺,實現平臺互聯互通,信息共享,逐步提高區域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技術水平,為防災減災提供技術支持。
(五)強化工作措施,推進治理搬遷。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和省、市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政策,根據《臨汾市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積極推進地質災害避險移民搬遷、采煤沉陷區治理搬遷工作,逐步消除隱患點威脅,確保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已實施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的,舊房必須全部拆除,堅決防止人員回流。強化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和搬遷戶信息管理,及時健全完善搬遷工作資料,確保資料規范、齊全、真實。2020年之前省市下達的搬遷任務要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驗收。
(六)盯緊重要時段,做好應急準備。各鄉鎮(社區)、有關部門要高度關注冰雪凍融期、汛期兩個重要時段的地質災害防范工作,密切關注降水趨勢和地震短臨預測預報信息。在強降雨期間,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要安排專人對高危隱患點進行駐點值守,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復查。汛期“七下八上”重點時段,要安排地質災害防治專家和專業技術支撐單位駐縣進村,加強技術指導,做好支撐服務。嚴格執行地質災害應急值守制度,帶班員、值班員要保持24小時在崗和通訊暢通,應急隊伍要時刻保持足夠人員在崗,儲備應急物資,配備救援器材和應急車輛,時刻做好應急準備。
(七)合理安排資金,提高監測水平。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監測預警、群測群防、隱患調查排查、搬遷避讓、工程治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通訊、物資器材等裝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深化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逐步解決基層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人員少、防治能力不強、技術裝備差、業務基礎薄弱等問題,不斷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水平。確保潛在地質災害得到及時調查、勘察、治理,并保證日常防治監督管理工作經費。
四、工作職責分工
1.?自然資源局:負責全縣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工作;會同相關責任部門開展地質災害調查,指導地質災害險情動態監測,健全和完善監測設施、設備;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指導基層各有關單位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體系;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負責協調解決防災、避災工程建設用地;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必要應急措施,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對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督促和指導責任單位進行治理;編制城鎮總體規劃和鄉村規劃時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其組成部分,對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建設項目未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不予辦理用地手續;協助政府做好自然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避險移民搬遷工作。對應急管理部門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2.?人武部:負責組織指揮所屬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與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3.?財政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經費保障,對專項經費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支持地災防治體系建設。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負責督促所監管的直屬企業對危及企業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檢查,落實企業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監測人、責任人,建立監測系統和監測網絡。
4.?應急管理局:編制修訂和不斷完善《汾西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并按照預警要求,做好應急響應和準備。負責全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救援工作和日常防災避險應急演練,籌備應急救援必要的設備和裝備物資。按照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督促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對礦區及影響范圍內地質災害的監測、治理,對威脅群眾生命及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采取有效處置措施。
5.?公安局:負責維護好地質災害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災民轉移。
6.?民政局:協助當地政府對災民進行臨時轉移安置;負責救災款物的分配、使用、監督工作;設立救災物資發放地點,負責應急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做好死難者遺體的善后處置工作。
7.?衛生健康和體育局:負責開展地質災害災區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8.?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督促相關單位對危及市政基礎工程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監測、治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建設引發地質災害行為。及時維護城市基礎設施,防止管網跑水、滲漏引發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等災害。發現隱患或險情時,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審批地下工程建設以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時兼顧人防、抗震功能,防止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附屬設施管理不當引發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等災害。落實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配套建設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驗收。
9.?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的支持和指導,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時,對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協助政府做好采煤沉陷區的搬遷治理工作。督促煤礦企業開展對礦區及影響范圍內地質災害的監測、治理,對威脅群眾生命及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采取有效處置措施;負責煤礦企業因采掘活動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防范和采煤沉陷區的治理搬遷組織工作。督促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煤礦企業成立相應的機構,制定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并予落實。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儲備、輪換、日常管理工作。
10.?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危及全縣公路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監測和治理;負責編制公路隱患區防災預案,警示牌、警戒線的設置,對其災情發展情況進行監測、監管;負責公路交通沿線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與應急處理。
11.?水利局:負責組織對危及水利部門所管轄的水庫、水利設施安全的地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檢查、監測和治理;督促建設項目單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落實相應防治措施;協助自然資源、氣象部門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會商、信息共享和預警聯動機制。
12.?林業局:負責林區、綠化區、公園等所轄范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3.?生態環境局:負責重點礦區、重要工程建設區生態環境的保護、恢復工作;風景區地下水的水污染監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易災區生態環境治理工作。
14.?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納入行業管理的旅游景區、景點、文物建筑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景區重要地段設立地質災害警示牌標識,做好景區地質災害隱患的日常隱患巡查、排查。組織開展本行業領域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
15.?教育科技局:負責開展中小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培訓、演練;負責對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質災害進行巡查排查、監測和治理;負責轄區內機構的群測群防、警示標志設立,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臨災預警信息發布和人員財產撤離路線制定。
16.?融媒體中心:負責對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演練情況的宣傳報道,及時準確發布地質災害預警、應急等信息。
17.?氣象局:負責會同自然資源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報預警,及時提供雨情預報信息;會同自然資源、水利、應急等部門構建信息共享平臺,建立監測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易發區生態環境監測評估。
18.?國網汾西供電公司:負責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檢查、監測和治理;負責地質災害區電力搶修、供應和保障工作。
19.?各鄉鎮(社區):負責本行政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隱患的排查、巡查及地質災害隱患點預案表、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避險明白卡、隱患防治通知書的印制和發放,負責制定本級年度防治方案并加以落實;負責轄區內隱患點警示牌、警戒線、避災點和疏散線路的設置;對力所能及的隱患及時消除;負責所屬區內監測負責人、監測人、群防群測人員及融凍期、汛期值班人員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隱患點檔案、巡查記錄等相關資料。按照汛期“三查”制度組織開展本轄區內隱患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宣傳培訓、應急避險演練、制定發放防災應急預案,做好本轄區內群測群防應急值守及有關資料匯總上報工作,協助開展應急處置、搶險救災等工作并與隱患點村委簽定責任書。
各村民委員會、當地群眾和各礦山企業負責人要對本轄區及本礦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監測、記錄和險情上報工作,對群測群防人員和隱患點責任人進行監督管理。發現險情要及時報告,并組織做好應急防范和撤離避讓、自救互救等相關工作。
20.?各類礦山企業(采礦權人):應嚴格執行經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使用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基金,開展本礦區范圍內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監測,負責因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和地質災害隱患恢復治理。
21.?建設用地單位:是地質災害防治直接責任人,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時,要按照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配套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地質災害防治法規和政策。負責對所使用土地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險情進行日常動態監測,積極上報地質災害前兆信息,參與政府及主管部門組織的群測群防、應急避險、工程治理、生產自救等各項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嚴守值班制度。各鄉鎮(社區)地質災害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所屬區域的地質災害情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值班人員在崗和值班電話暢通,對當地地質災害監控信息要在第一時間準確反饋、上報,確保突發性地質災害事故迅速上報和應急搶險,做好值班記錄。對消極怠工、瞞報、漏報,貽誤險情,按情節輕重將作出嚴肅處理。對工作績效突出的將給予一定的獎勵。監測人、巡查人員、值班員在值班期間的補貼將按《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文件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
(二)嚴守險情巡視制度。各鄉鎮(社區)、基層隱患點監測負責人、監測人在凍融期和汛期要組織力量對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和易發區不間斷進行巡回檢查。重點檢查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情況。巡查的主要內容是危險區和隱患區的災情發展趨勢及監測、報警、應急搶險等措施的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發生。對新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要立即報告,并聘請專家認定,根據專家意見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及時向當地居民告知,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新的危害和損失。
(三)嚴守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為了做好災害事故的搶險及救援工作,要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發生地質災害,所在地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組應按照《汾西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組報告,并同時做出應急處理。
(四)嚴守氣象預報預警制度。更好地運用氣象信息發布平臺,當出現三級或三級以上氣象風險預警等級時,按規定程序及時公開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做好防范突發性地質災害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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