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政策文件 > 政府辦文件

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職權目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通知

2024-10-14
【字體:

汾政辦發〔202422

?

?

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職權目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

?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決策部署,提高鄉鎮執法事項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根據《臨汾市司法局中共臨汾市委社會工作部中共臨汾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全面評估工作的通知》(臨司發〔202417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我縣行政執法職權下放情況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放行政執法職權

1、根據臨汾市司法局、中共臨汾市委社會工作部、中共臨汾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縣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全面評估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向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下放部分行政執法職權的決定》(晉政發〔202222號)中涉及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文旅、消防等5個領域共計12項行政執法職權取消下放,回歸原縣級執法部門。

2、根據省司法廳《關于反饋省直有關部門對賦權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事項評估建議的通知》文件要求,將農業農村、林草等2個領域共計3項行政執法職權取消下放,回歸原縣級執法部門。

15項行政執法職權取消下放后,我縣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職權共計40項,具體下放情況附后(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行政執法職權的交接工作,本文件下發前鄉鎮已立案的案件由原鄉鎮繼續完成辦理,取消下放的行政執法職權回歸原下放行政執法部門,由原行政執法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繼續執行。

(二)行政執法職權下放各鄉鎮人民政府行使后,縣相關部門仍應當依法履行本行政管理領域的政策制定、審查審批、


業務指導等監管職責,不得以行政執法職權下放為由拒不履行。縣直部門要加強對各鄉鎮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執法監督,統籌做好行政職權下放過程中的協調工作,為各鄉鎮提供執法培訓、業務咨詢等平臺,提供檢驗、檢測、鑒定、認定等技術支撐和專業指導。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同時,《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汾西縣人民政府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通知》(汾政辦發〔202245號)中汾西縣人民政府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清單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失效。

?附件1.《汾西縣取消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職權的目錄》

???????????2.汾西縣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職權的目錄

???????????3.汾西縣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清單


?

????????????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927

????(此件公開發布)


【圖解】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職權目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通知

  

網站地圖 聯系我們

主辦: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人民政府 ? 版權所有 2018

承辦: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晉ICP備19003573號 網站標識碼:1410340003  

涉密文件嚴禁上網

汾西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瀏覽器可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晉公網安備 14100002000501號

適老化無障礙服務認證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