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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辦發〔2024〕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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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汾西縣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氣
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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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汾西縣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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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汾西縣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氣污染
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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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全市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打好打贏2024-2025年秋冬防攻堅戰,推動全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筑牢美麗汾西綠色根基,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堅目標
完成市下達我縣的2024-2025年秋冬季空氣質量兩個階段PM2.5濃度控制目標。
二、攻堅任務
(一)推動結構型污染減排
1.全力推進結構布局調整。嚴格落實國家及省、市“兩高”項目有關政策規定,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推進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淘汰。促進煤炭洗選行業規范發展。(牽頭部門:縣發改局、縣工科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2.扎實推進散煤污染治理。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工作,結合實際擴大禁煤區范圍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細化禁燃管理要求,打擊違法銷售散煤行為,開展散煤、柴禾、燃煤設施“三清零”巡查工作。鞏固散煤治理成效,嚴禁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用戶散煤復燒。加快清潔取暖電力基礎設施建設,為2025年進一步推進“煤改電”和散煤清零打好基礎。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完成年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加強居民采暖用電供應,保障居民采暖使用。足額調配儲存潔凈煤,確保禁燃區內居民正常使用。持續深入推進農業大棚種植、畜禽養殖等農業生產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牽頭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供電公司;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3.持續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優化。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輕型環衛等公共領域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推動城區重點區域周邊清掃保潔車輛逐步使用新能源車輛。加快推動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淘汰更新,并按照要求進行集中拆解,禁止已淘汰車輛在縣城周邊和農村等地區非法營運或進入工礦企業內部使用。(牽頭部門:縣發改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工科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配合部門:縣財政局)
(二)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減排
4.實施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持續開展工業企業亂堆亂放和無組織排放專項整治和企業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減少無組織排放揚塵污染。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工業企業污染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配合部門:縣發改局、縣工科局)
5.扎實推進VOCs綜合治理工程。以油品儲運銷為重點,開展源頭、過程和末端全流程治理改造提升。加強企業運行管理,規范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全面提升動靜密封點精細化管理水平。夯實企業VOCs治理設施建設改造、VOCs無組織排放治理、儲罐及裝載設施廢氣綜合治理工作成效,切實減少VOCs污染排放。(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縣工科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6.持續實施排放濃度排污總量雙控。持續實施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污總量雙控,對日均排放濃度和年排污總量超出雙控要求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配合部門:縣工科局、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7.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對重點行業企業,按照環保績效等級和守法情況,對照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時停限產要求,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管控。管控措施在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期間分兩個階段執行,第一階段為2024年11月15日—12月31日,第二階段為2025年1月1日—3月31日,兩個階段按比例分別實施管控。錯峰生產管控要求按規定納入排污許可證內容,依法依規實施管理。洗煤、混凝土攪拌攻堅期間出現涉氣環境違法行為的,停產2個月。(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縣工科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局)
8.嚴格錯峰措施置換審核。對涉及居民供熱保障等民生類企業,確需調整錯峰生產管控措施的,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同縣生態環境局制定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換措施,并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報經縣政府批準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縣工科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9.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排查,壓實屬地落實整治責任,對發現的企業實施關停取締、提升改造、整合搬遷“三個一批”分類處置,嚴格動態清零。對整治工作開展抽查檢查,將發現的取締不徹底、死灰復燃等問題納入量化問責范圍,嚴肅追究責任。(牽頭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
10.持續推進燃煤鍋爐、爐窯升級改造。嚴格實施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動態清零。生物質鍋爐應采用專用爐具,配套袋式等高效除塵設施,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難以穩定達標的應配備脫硝設施,禁止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加快推進集中供熱管網建設,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持續提升工業爐窯治理改造水平,加快推進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縣農業農村局)
(三)開展移動源污染管控
11.嚴格入城重中型車輛管控。加強進入縣城區的重中型車輛管控,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嚴格落實《汾西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中移動源污染控制措施要求,有效減少重污染天氣期間運輸車輛污染排放。(牽頭部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
12.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嚴格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域管控,嚴禁使用國三排放標準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快推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做到應登盡登。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監管,重點核驗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編碼登記。(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縣住建局)
(四)開展面源污染管控
13.加強工地裸地揚塵管控。加大建筑、拆遷等施工工地揚塵管控力度,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裸露地面全部采用土工布、綠網等苫蓋。強化土石方作業灑水抑塵,嚴格實施作業車輛和機械沖洗,嚴禁帶泥攜塵上路。對城區連片裸露地面、易產塵堆放場所以及廢舊廠區等進行排查建檔并采取圍擋、苫蓋、灑掃或綠化、硬化等抑塵措施。(牽頭部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配合部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公路段、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
14.強化道路清掃保潔。持續開展城區道路清洗沖洗工作,加密清掃保潔作業頻次。加強全縣國省干道、鄉鎮道路等各類公路道路揚塵整治,加大機械化清掃力度,強化公路道路病害治理,減少道路積塵。開展車輛拋撒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車輛拋撒和不苫蓋等揚塵污染行為,切實降低公路道路揚塵污染。(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公路段、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15.強化礦山企業揚塵整治。強化開展礦山企業揚塵專項整治,全面完善揚塵治理設施,提升揚塵治理水平,及時查處各類揚塵問題,有效控制礦山企業揚塵污染。(牽頭部門:縣自然資源局;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
16.開展“三清零”和禁燃禁燒檢查。開展燃煤、柴禾及燃燒設施“三清零”工作成果檢查,切實夯實“三清零”工作成效。加大對燃燒散煤、柴禾和使用燃燒設施檢查力度,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并嚴格按照《臨汾市大氣污染整治攻堅量化問責辦法》進行問責處理。(牽頭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縣發改局)
17.加大露天焚燒管控。堅持“疏堵結合、以用促禁”,統籌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因地制宜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提高秸稈還田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深入開展秸稈、垃圾及其他生物質等露天焚燒管控,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置,對監管不到位的責任人員嚴格按規定進行問責處理。(牽頭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部門: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
18.依法管控煙花爆竹。嚴格落實省、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全面摸排整治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等問題,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清繳處置工作,杜絕違規燃放污染環境問題。(牽頭部門: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縣住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19.嚴格餐飲油煙管控。加強餐飲從業單位日常管理,督促正常使用并定期清洗油煙凈化設施,做好臺賬記錄。堅決查處不在指定區域從事露天燒烤行為。(牽頭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
20.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嚴格對照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按要求修訂發布縣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完善預警管理體系。(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配合部門:縣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1.強化重污染天氣過程應對。落實部門定期會商、專家綜合研判、及時發布預警、督促指導響應、區域聯防聯控、適時協商減排、預警效果評估等重污染天氣過程應對工作要求,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影響程度。(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配合部門:縣氣象局、縣工科局、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六)強化專項執法檢查
22.開展工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按照重點區域重點查、關鍵企業查關鍵點、問題企業盯住查、守法程度高的企業無事不擾的原則,采取鄉鎮自查、縣級抽查、適時突查方式,對工業企業開展專項檢查,嚴查重處偷排偷放、超標排放、弄虛作假、不正常運行治理設施、不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管控措施等違法違規行為。(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配合部門:縣住建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
23.開展監測數據質量專項檢查。開展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和社會化監測機構承擔的執法監測情況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以及出具虛假檢測、對比報告等行為,切實規范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的從業行為和監測質量,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實”。(牽頭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縣公安局)
24.開展柴油、燃氣貨車路查路檢聯合執法檢查。強化多部門聯合執法,通過路查路檢、入戶檢查等方式,持續開展柴油(燃氣)貨車專項檢查,秋冬季期間加密檢查頻次,嚴厲打擊拆除污染控制裝置、破壞篡改車載診斷系統(OBD)、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排放檢驗機構專項檢查,嚴查檢驗過程數據異常的檢測線和機構,重點核查分析儀和工控機之間是否橋接硬件作弊設備或安裝作弊軟件。(牽頭部門:縣交通運輸局;配合部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
25.開展油品合規情況專項檢查。開展生產、銷售環節油品質量日常監督抽查抽測,依法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和黑加油站點,堅決打擊非標油品。完善在用油品溯源機制,開展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非標油品問題線索進行追溯,依法追究相關生產、銷售、運輸者主體責任。(牽頭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部門:縣商務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汾西縣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工作專班,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各級各部門要對照攻堅方案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完善工作舉措,明確目標任務,加強統籌協調與督導監管。強化部門聯合監督執法,精準高效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宣傳引導,及時通報進展,報道亮點經驗,引導社會支持參與。縣環委辦要加大調度力度,定期通報,確保任務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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