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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汾西縣2021年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29
【字體:

汾政辦發〔202138


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汾西縣2021年散煤污染專項整治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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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管理委員會,縣直各單位:

???《汾西縣2021年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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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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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縣2021年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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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全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規定》和《臨汾市2021年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散煤污染專項整治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源頭控制、疏堵結合”的工作思路,堅持全統一部署和各鄉鎮(社區)分級負責相結合,以鄉鎮(社區)為實施主體,直相關部門加強督導指導,建立責任明確、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構建以上游清潔煤炭供應企業為保障,潔凈煤供應點為樞紐的一體化清潔煤炭物流配送體系,健全煤炭質量和煤炭市場秩序監管體系,全力保障群眾清潔、綠色、安全、溫暖過冬。

二、主要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強化分區管控

強化分區管控,實施分區管理。及時將城市建成區和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并達到正常使用條件的區域劃定為“禁煤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和其他區域(以下簡稱“三區”),并繪制分區分布圖,作為“三區”聯片管控的依據。

職責分工: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牽頭,負責審定并繪制全“三區”分布圖,做好公示工作。

“禁煤區”內,除集中供熱必須使用合格燃煤外,全面禁止儲存、銷售、燃用煤炭及其制品

“禁燃區”內,禁止單位和經營戶燃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居民生活暖必須燃用符合民用散煤質量標準的煤炭燃料,即:①含硫量0.5%、灰分10%、揮發分37%以下的煙煤或含硫量0.5%、灰分10%、揮發分12%以下的無煙煤(GB-34169-2017)②含硫量0.5%、揮發分12%以下的型煤③含硫量0.5%、灰分10%、揮發分5%以下的焦炭④含硫量0.5%、灰分10%、揮發10%以下的蘭炭;“禁燃區”嚴禁銷售高污染民用燃料。

“禁煤區”“禁燃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居民生活取暖禁止燃用含硫量0.5%、灰分15%以上的煤炭及其制品;嚴禁銷售高污染民用燃料。

職責分工:禁儲、禁燃工作由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牽頭,禁銷工作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設施農業、畜禽養殖業由農業農村局牽頭,公安局配合,各鄉鎮(社區)具體實施。

(二)嚴格煤源管控

強化源頭管控,對煤炭生產企業、型煤加工企業、洗儲煤場(廠)、其他商貿磚瓦等涉煤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嚴格管控,實行縣、鄉鎮(社區)、村居委會三級主要領導包聯制,并在企業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各類企業法人必須簽訂承諾書,嚴禁將中煤、煤泥、煤矸石或其他不合格煤炭及制品等銷售到民用市場

責任單位:各鄉鎮(社區)

(三)加大散煤清繳力度

持續開展散煤清繳,逐鄉逐村逐戶進行地毯式排查,做到應收盡收、應繳盡繳,不留死對不能確定煤質標準的,由負責散煤清繳單位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證落實確保禁煤區實現散煤及燃煤設施“雙清零”、“禁燃區”和其他區域實現劣質煤清零。 ?

如發現“禁煤區”內儲存、燃用煤炭及其制品和“禁燃區”內單位和經營戶燃用燃煤的,按照《臨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沒收燃煤設施和燃煤,并依規處理。

如發現“禁燃區”和其他區域儲存、燃用不符合民用質量標準劣質煤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予以處理。

如發現銷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質量標準的煤炭,或者在“禁煤區”內銷售煤炭及其制品的,按照《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原材料、產品和違法所得,并依規處理。

如發現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違反政府發布的預警信息應急措施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燃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職責分工: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牽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發展和改革局(能源局)配合,各鄉鎮(社區)具體實施。

保障潔凈煤供應

按照“便民、實惠、優選、環保”的原則,合理選擇上游潔凈煤供應企業,科學布局潔凈煤供應點,健全供應臺賬,不斷完善配送體系,使群眾真正便捷、實惠用煤,確保清潔、溫暖過冬。居民用戶必須在政府公示的用潔凈煤供應點購買潔凈煤,享受政府補貼政策(補貼標準);要認真摸排居民潔凈煤需求量,大力推廣潔凈煤使用,潔凈煤入戶率10月底達到60%,11月15日前力爭達到100%。

職責分工:縣縣發展和改革局(能源局)牽頭,各鄉鎮(社區)具體實施。

鄉鎮(社區)規范民用潔凈煤購銷管理,按照“定點購買,索票求證”的原則,民用潔凈煤供應點在銷售時必須向居民用戶出具銷售憑證,做好銷售記錄、保存憑證存根。嚴禁向“禁煤區”銷售煤炭及其制品如違反規定,按照《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規處理。

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鄉鎮(社區)具體實施。

(五)加強煤質抽檢

加強煤炭市場監管,切實加大對型煤生產企業、民用煤供應點和煤炭使用環節的居民用戶煤質檢驗力度,建立檢驗臺賬;受檢單位數量和批次均應達到抽檢范圍和抽檢頻次的相關要求,對民用煤銷售企業每月煤質抽檢覆蓋率要達到20%以上,全年抽檢覆蓋率要達到100%。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及時出具檢測報告并送達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現檢測不合格的,及時督促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處置,實現閉環管理,嚴防不合格散煤入戶流通,不斷提高各個環節民用煤質量。

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鄉鎮(社區)具體實施。

化路查

根據《臨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規定》相關規定,要提前規劃運煤車輛行駛路線,并向社會公告,運煤車輛要按照規定的路線行駛,禁止進入“禁煤區”;入境、過境“禁燃區”的運煤車輛必須攜帶供銷合同和《質檢報告》。交警、交通運輸部門要主要國省道(包括高速出口與國省道交界處)、交執法站或主要干線公路的交通運輸治超站,增設運輸散煤治理檢查項目或設立固定的散煤治理檢查站流動執法隊,采取固定檢查、道路巡查、夜間突查等手段,嚴格管控。對違反規定的運煤車輛,一律予以勸返

職責分工: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分別按職責牽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鄉鎮(社區)具體實施。

(七)開展農村建筑節能改造試點

鄉鎮(社區)因地制宜,做好引導,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推進農村建筑節能改造。通過加裝保溫窗簾、門簾等簡單方式,配合屋頂等重要部位改造,提升保溫效果,降低運行成本,減輕群眾負擔。各鄉鎮(社區)要積極探索研究,勇于大膽嘗試,總結經驗成果,有序開展推廣。

責任單位:各鄉鎮(社區)

(八)做好民生保障

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加大政策兜底力度全力做好取暖季期間的民生保障工作。堅持“先立后破”“先供后清”原則,從取暖方式替代、取暖設施更換、取暖成本承受能力等方面準確把握、綜合考慮、統籌安排、合理解決。建立貧困居民用戶臺賬和未實現清潔取暖居民清單,逐村逐戶進行走訪,逐村逐戶進行銷號,確保民生保障更有溫度、行動更有力度、服務更有深度,切實提升人民群眾認可度和滿意度。

責任單位:各鄉鎮(社區)

(九)加大財政補貼力度

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補貼,籌措縣本級補貼資金,將政府補貼與散煤清繳回收、民用潔凈煤使用有機結合,進一步減輕人民群眾生活負擔,推進潔凈煤長期使用。

職責分工:縣財政局牽頭,各鄉鎮(社區)具體實施。

(十)強化宣傳引導

多形式、全方位開展散煤整治宣傳。通過科普宣傳手冊、多媒體平臺、報刊、宣傳車等方式,向廣大居民用戶宣傳合理用電、用氣相關知識,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讓廣大人民群眾真正了解散煤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大局出發,轉變思想觀念,變被動整治為自覺抵制,群防群治。各鄉鎮(社區)要設立政府舉報電話,暢通監督渠道,及時妥善處置網絡輿情,依法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輿論氛圍。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啟動推進階段(7月21日至8月31日)

鄉鎮(社區)、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依據本方案,對照職責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推進措施,全面部署行動,并組織開展摸底排查,為做好全年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奠定堅實基礎。7月31日前,鄉鎮(社區)各部門完成方案制定并上報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8月10日前,完成“一村一策、一戶一策”摸排;8月25日前,確定財政補貼辦法。

第二階段:攻堅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15日

鄉鎮(社區)政府、各責任單位要按照本方案和各自具體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全面推進潔凈煤供應、散煤清繳、路查路控各項措施的落實。9月10日前,完成路查路控設卡和流動執法隊伍組建;10月10日前,確保潔凈煤供應工作有序開展;11月10前,完成散煤清繳、“禁煤區”散煤及燃煤設施“雙清零”、“禁燃區”和其他區域劣質散煤清零工作,確保取暖季前散煤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效。攻堅整治階段起,實行“雙軌報告制”,各鄉鎮(社區)、各責任單位定期向縣散煤辦上報散煤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信息數據,嚴格執行周報表和月總結制度。散煤辦將對信息數據及時進行匯總,全面掌控全縣散煤整治工作進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散煤整治工作扎實推進。

第三階段:鞏固提升階段(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

在攻堅整治階段的基礎上,持續做好潔凈煤供應保障和“禁煤區”內的散煤管控等重點工作,全力保障群眾取暖用煤,杜絕發生“禁煤區”散煤復燃現象。同時,認真總結整治工作的經驗和做法,針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全面提升散煤管控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鎮(社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狠抓落實,部門主要領導要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時刻把握整治進度,解決關鍵問題,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全面開展。各責任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實履行督導、指導和牽頭職責。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部門要建立完善散煤管控常態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分解細化目標,明確時間節點、精心組織實施,將具體事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形成整治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

(三)加強督導考核。散煤辦將不定期組織開展散煤整治督導檢查,及時通報發現的問題,不履職、不盡責、不擔當、不作為、失職失責或疏于管理、措施不力,導致散煤整治目標任務未完成的要嚴格按照《臨汾市冬季清潔取暖和散煤管控責任追究實施意見(試行)》予以通報批評、約談或責任追究;涉及違法違紀的,移交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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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汾西縣2021年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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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縣2021年散煤污染專項整治

工作領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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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縣2021年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負責統籌散煤污染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霍俊波??委副書記、政府縣

副組長:?????趙志紅??縣委常委、常務

王文娟??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

劉元建??縣政府副縣長

王鎖平??縣政府副縣長

鄭相如??縣政府長、公安局局長

??:?????師新平??政府辦公室主任

??????郝永峰??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劉偉偉??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師俊斌??縣發展和改革局(能源局局長

任新平??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長

李趙平??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周鎖龍??財政局局長

師永龍??交通運輸局局長

梁虎生??農業農村局局長

?????縣交警大隊隊長

侯春華???縣融媒體中心主任

?????永安鎮黨委書記

武燕軍???和平鎮黨委主持工作

馬華慶???勍香鎮黨委書記

侯寶林???僧念鎮黨委書記

焦紅寶???對竹鎮黨委書記

武俊龍???佃坪鄉黨委書記

郭英杰???團柏鄉黨委書記

郝茂林???社區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

喬軍華???永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和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高振華???勍香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賈云鋼???僧念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曹立新???對竹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佃坪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社區管委會黨委副書記、主任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常務趙志紅兼任,常務副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能源局)局長師俊斌兼任,副主任由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局長任新平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李趙平兼任。辦公室負責散煤污染專項整治的協調、調度、督促落實等具體工作,隨時掌握工作進展,研究解決相關問題;適時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各鄉鎮(社區)和有關職能部門散煤整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督辦



相關解讀:《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汾西縣2021年散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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